实用的工作方案范文汇总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方案 篇1为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全力整治环境污染,按照县环保局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订小甸镇20xx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查找环境管理薄弱环节,认真自查自纠,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二、检查内容
县工业集中区内和所有有废水、废气、废渣及辐射、噪音等污染物排放行为的企事业单位。
(一)工业集中区:
1、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编制园区规划环评、规划环评要求是否落实到位、防护距离内居民是否搬迁到位。
2、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是否建成规范的污水收集管网和废水、废渣集中处理和处置设施,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二)企事业单位:
1、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合法审批,批建是否一致、环保措施是否配套,是否通过“三同时”验收。
2、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废水处理、废气净化、固废处置等是否有效稳定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
3、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按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
4、监测情况。是否按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并形成应有的监测能力,是否依法依规上报和公开信息。
5、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危险废物的类型、数量、贮存、处理、处置方式及综合利用情况,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处医疗废物、废机油、废旧蓄电池的非法收集和转运。
6、历史遗留隐患治理与管控情况。是否有遗留的危险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有遗留的涉重金属废物废渣等环境污染隐患。
突出抓好我县水泥、化工、造纸、苎麻、农副产品加工、板材加工、食品加工、机械铸造、制药、纺织、污水处理、电池、塑料颗粒加工、畜禽养殖等重点排污企业及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
(三)对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环境保护相关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对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湘政发〔20xx〕6号)精神,重点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集中区及环保、发改、工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环保工作职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排查饮用水源保护情况,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警示牌、隔离网和宣传牌是否设立,排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水面投肥养殖是否被禁止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情况等。
(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1、淘汰粘土砖瓦厂等落后产能情况。
2、县城区、工业集中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情况,天然气管道是否接入,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是否淘汰或改烧清洁能源。
3、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情况,特别是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的脱硫除尘设施、水泥行业的除尘设施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稳定达标排放;加油站、油库是否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4、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情况,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否落实环评批复中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渣土车是否实行全封闭运输。
(六)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县政府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县工业集中区、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展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县工业集中区、各乡镇是大检查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自查自纠,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开展整治;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县政府将通过抽查方式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县政府对各部门的年终绩效考核。
四、时间安排
(一)县政府在20xx年4月底前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并将有关情况、工作方案、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报市环保局。
(二)20xx年4月底前,县工业集中区和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应全面开展自查,摸清家底,制定完整的环境隐患整治方案,并报县政府及县环保部门。
(三)所有企事业单位要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县工业集中区要在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下列三种情况报经县人民政府及县环保局同意(按计划执法属省或市级环保部门监管的同时报省、市级环保部门),可作必要的延期:整治任务工作量巨大,短期确实无法完成的;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防护距离搬迁问题需逐步采取综合措施解决的;其他情况特殊的。
(四)20xx年6月30日前,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彻底清理。
(五)20xx年4月至12月全面开展检查整治。县环保局每月20日前将工作简报上报市环保局,将每季度辖区内大检查工作情况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前上报市环保局(情况调度表见附件),将大检查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上报市环保局。县政府将于6月30日、12月30日前将排查整治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及时研究协调环保大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探索建立报告机制,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要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抽查督查工作,将检查督导工作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将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纳入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范围。
(二)明确部门责任。县环保部门要充分履行牵头负责和综合协调职责,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县发改部门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重污染 ……此处隐藏5865个字……赛秩序、赛后与友队联谊、总结等事项;
第三条参加和观看比赛的所有队员和非队员(包括啦啦队)必须听从领队对赛事程序的安排;
第四条综合事务执办负责对外联谊事宜、联系赛事,对内负责球队后勤保障,包括但不限于队服、队旗的订制、球队参赛必须设备的准备,拉拉队必须设备的准备等等;
第五条领队及综合事务执办为了球队训练和比赛需要,可以将相关事务委托给有能力承担的队内成员办理,相关成员应积极配合;如领队或综合事务执办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的,可以相互委托或委托队内其他成员行使领队或综合事务执办的权利;
第六条如篮球队三分之二以上队员认为领队或综合事务执办有更合适人选时,原领队及综合事务主任应无条件更换;
二、篮球队教练员
第七条篮球队设主教练一名,助理教练两名(可由队员当任);
第八条教练和助理教练负责组织篮球队日常训练,研究技、战术,发现并确定比赛主力队员;在对外正规比赛中,进行赛前战术布置,并根据不同的比赛情况和队员个人特长替换队员;
第九条教练和助理教练应与领队或综合事务执办协商处理重大赛事的对外事务;
第十条教练和助理教练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训练或比赛的,可以相互委托或委托球队队长或队内其他成员行使教练或助理教练的权利;
第十一条如篮球队三分之二以上队员认为球队教练或助理教练有更合适人选时,原教练及助理教练应无条件更换;
三、篮球队队长
第十二条篮球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
第十三条队长和副队长负责组织开展篮球队非赛事期间的训练,对外正规比赛过程中队员的带领,负责全队对教练员战术的贯彻实施,负责场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等;
第十四条队长和副队长应与教练或助理教练协商进行队员替换、战术转变等事宜,应与领队或综合事务执办协商处理相关非比赛内容的事宜;队长或副队长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可以委托球队其他队员行使队长权利;
第十五条如篮球队三分之二以上队员认为球队队长或副队长有更合适人选时,原队长或副队长应无条件更换;
四、篮球队队员
第十六条任何劳动系统在职员工均可申请成为篮球队队员。
第十七条所有篮球队队员应积极参加训练和比赛,加强与全队的熟悉、融合;
第十八条所有篮球队队员在训练和比赛中必须听从教练和队长的安排,维护队内篮球活动的整体性;
第十九条每次对外正规赛事前由球队教练根据赛前训练情况和个人技术水平确定10人的参赛球员名单,名单内的球员根据教练安排上场,名单外的球员非经球队教练同意不得要求上场;
五、对外正规篮球赛纪律
第二十条对于正式比赛,比赛时应划分明确的队员区与观众区,在比赛时间范围内(从进场集合到退场的时间),全体队员和教练员除上场时间外均应在队员区活动,且没有特殊情况,观众和啦啦队员不得随意出入队员区;
第二十一条除后勤工作人员(分发队服、毛巾、饮料等用具人员)的队内非队员应保持在观众区内活动,尽量不打扰队员比赛区间内的休息以及战术讨论和安排;
第二十二条在比赛时,所有队员必须服从教练员的指导,与比赛无关的人员不得参与比赛的战术和人员等安排,以保证全体队员可以全身心投入比赛;
第二十三条队员从进场开始到比赛结束,所有队员均应秉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进行比赛,无论由于比赛原因还是其他任何原因,都不应对对方球员或观众有任何语言攻击,出现争执时应尽快与队长或教练员取得联系,由队长或教练与对方有关人员进行交涉解决;
第二十四条所有队员必须团结一致,队员间相互鼓励,严禁对其他队员进行讽刺或攻击,不搞个人英雄主义,提高整体作战实力;
第二十五条观众观看比赛时,不应对裁判、对方球员、观众及任何有关人员进行语言攻击;
六,队员训练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教练必须制定出严谨、科学、规范的训练计划(包括阶段、周及课时计划)、及训练比赛总结,所有队员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第二十七条周六15:40-17:30为我们球队的基本活动时间,有另外的比赛或者训练活动,队长会提前通知;
第二十八条准时到比赛训练场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不管有无特殊原因队员必须在15点40分前到训练场地,否则算迟到。
第二十九条周六15:40-17:30为我们球队的基本活动时间,队员们按照教练授课内容,队长安排组成一队或者两队进行训练活动。(不可松散自由活动);
第三十条球队对外比赛,只有正式队员可以参加,上场人员顺序由队长和领队共同安排。所有球队成员有事无法参加的,要事先向领队请假。(填写请假单或者打电话);第三十一条如队员由于工作,学习等原因不在xxx,一段时间内无法参加队内活动又想保留队员权利的.应向领队提出请长假申请,如情况属实,由领队批准.保留队员权利直到返回xxx可正常参加球队活动为止,长假最长不可超过两个月,否则也做自动离队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部分:球队内部管理制度
1、队员必须按时训练,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提前24小时向队长申请,队长批准后方可奏效,如无故缺席,按管理规范第二十八条处理,劝退后鉴其认错态度考虑其是否复原;
2、队员训练时必须服从教练,队长的安排,不得有任何的偷懒现象,如训练态度出现问题,予以警告,态度恶劣则开除出队,鉴其认错态度考虑其是否复原,如果出现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队长及教练提出;
3、队员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鼓励,团结友爱,篮球队是一个平等的团队,没有高、低级别之分,不得出现以大欺小,或者是小不服大的情况,特别不允许在训练比赛中出现相互埋怨的情况,一旦发现故意人生攻击闹事者,马上逐出院队,情节严重则永不起用;
4、对内不允许打架斗殴,一经发现在通报批评,记过处分;
5、队员需要爱惜队服,训练用球等公共财产。若发现将公物占为己用者除需赔偿损失之外将立即开除出队,如有故意损坏公物者按十倍物价赔偿,队服在日常训练中损坏需自己承担更换费用,在对外正式比赛中因不可抗拒因素损坏由xxx承担更换费用,如果出现意外情况丢失训练用球,则全队一起赔偿;
6、队长必须公正对待每一位队员,不能随意因主观臆断处罚或奖励队员,开除或吸收队员;
7、篮球队活动1-2周组织一次,具体活动时间和地点由队长或领队通过QQ群(待建)或电话通知;
8、篮球队自行组织活动费用由参加该次活动的所有人员分摊,不得拖欠;
9、不拒绝非球队人员参加活动,但非球队人员参加活动需由球队正式人员带领,每人限带1人,若非球队人员违反球队规章制度,由带领其参加活动的球队成员代受处罚;
10、综合事务执办需整理球员花名册,对退役及现役球员的有关事宜作出统计和存档工作;
11、如对条款有异议,可号召领队、队长及全体球员及时商榷、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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